骗诈骗分子的钱?新疆巴楚一男子“黑吃黑”被抓
骗诈骗分子的钱?新疆巴楚一男子“黑吃黑”被抓
本刊新疆巴楚县讯:记者:张帅兵 王凯 通讯员 丁持盼、夏盼盼报道
“我骗的可是诈骗分子的钱,又没有错,为什么要抓我呢?”5月6日,当新疆巴楚县公安局民警将犯罪嫌疑人窦某抓获时,他正在大声向民警据理力争。
3月26日,新疆巴楚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上级部门通过国家反诈大数据下发的断卡线索,巴楚县居民窦某涉案,民警通过深挖细查,发现其“黑吃黑”内幕。
“刚开始时,我就想贷款干个正经营生,就找了网络贷款。”想到自己的行为,窦某悔不当初。2023年6月,为谋求发展,窦某在某软件上查找信贷公司,准备办理60万元的贷款开始创业。在添加贷款公司联系方式后,对方称其银行账户流水不够,需要刷流水到一定额度才能办理贷款。窦某询问了网上多家公司后,都表示他流水不够。窦某深信不疑,按要求寄出了自己的一张银行卡、一张手机卡、一部手机及身份证复印件。当日,他所寄出的银行卡账户收到20000元后,当时信贷公司转出10000元后被江苏警方紧急止付。窦某意识到对方可能是诈骗分子,但其并未报警。待止付到期后,窦某立即到银行将该银行卡注销、补办新卡,把原账户内剩余的10000元钱提现,占为己有。
“这样来钱太快了。再说,我赚的是诈骗分子的钱,他们肯定不敢报警。”自作聪明的窦某认为反正只是诈骗赃款,对方根本不敢报警,便以同样的手法实施了多次犯罪活动。
经查,2023年6月至2024年4月期间,窦某以“网络贷款”为由,在明知对方使用其出租、出借、出售的银行卡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后,先后将个人名下的七张银行卡和三张手机卡、两部手机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出租、出借给跑分团伙使用。待涉案资金进账后,窦某将涉案资金全部提现至微信,后用于个人花销,共计获利5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窦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正规贷款平台不会索要或要求填写银行账户密码,更不会帮助“刷流水”,凡是称提供“刷流水”业务的均是骗子!
新疆巴楚县公安局丁持盼、夏盼盼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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